当前位置:

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 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编辑:CSWF01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发布:2022-11-28 14:50 浏览:2941人

为巩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成果,加大常态化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力度,依法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近日,民政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加强风险摸排。民政部门要对接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养老机构登记备案信息共享交换机制,通过信息抓取及时掌握增量,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要定期开展存量摸底排查,每年对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在排查中发现未经登记但以养老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依法做好分类处置。

《意见》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养老机构要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签订服务协议。民政部门要补充完善《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完善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加快推进养老机构网上备案。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推送风险提示,做好典型案例宣传,开展“三进”、“四见”活动,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和能力。要制定养老服务质量信息公开模板,张贴宣传简报,公开举报方式,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机构相关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

《意见》要求,要依法分类处置。民政部门对摸排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综合评估、逐一研判,纳入“红橙黄绿”风险管控等级,并做好线索通报和分类处置。要加强信用监管力度,对因从事非法集资依法受到处罚的养老机构,依法采取惩戒措施。要对因参与非法集资受损的困难老年人,符合条件的,依法及时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供养范围或者给予临时救助等,保障其基本生活。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做好信息报告和处理、应急处置等工作。要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共同维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相关文件:民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相关解读:筑牢织密“防非”安全网 全力守护老年人“钱袋子”——解读《民政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意见》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48号中彩大厦8层

邮编编码:100053 传真:010-83481391

客服邮箱:info@cswef.org

版权所有 ©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备案号:京ICP备09037064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321号

银行账户(需备注项目名称)

户 名: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中关村园区支行

账 号:1125 1201 0400 05688

大额行号:1031 0002 5122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东长安街支行

账 号:0200 3374 1900 0014 555

外币账户

户 名: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北京朝阳支行

美 元:3506 1488 0000 02824

港 元:3506 1388 0000 00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