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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推动民政事业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贡献

编辑:CSWF01 来源:时事报告 发布:2023-12-22 19:45 浏览:1469人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詹成付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其中,较全面系统的有3次:


第一次是2013年7月视察河北省民政厅时作出的做民政工作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心正心灵,则业勤业精。思想上有更深刻、更高尚的理念,工作质量和效果就不一样”。


第二次是2019年3月国务院第十四次全国民政会议前夕作出:“近年来,民政系统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革弊鼎新、攻坚克难,各项事业取得新进展,有力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推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坚持改革创新,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


第三次是2022年3月6日在看望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中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形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格局。要针对特困人员的特点和需求精准施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强化临时救助,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要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要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坚决杜绝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要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发表了一系列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这些重要论述涵盖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权益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农村留守人员关爱、基层群众自治、社区治理、社会组织、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福利彩票、慈善事业、志愿服务、殡葬管理、婚丧习俗改革等民政工作的各个领域,内涵极其丰富、思想极为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指导性,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政领域发生令人鼓舞的历史性变化,展现出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根本在于有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阐述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属性定位、宗旨使命、目标方向、着力重点、任务举措、发展动力、条件保障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深厚的人民情怀、强烈的历史担当,把我们党对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提升到了全新高度,是新时代新征程引领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遵循和科学指南。


服从服务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这一中心任务,是新征程民政工作和全体民政工作者的神圣使命。民政干部必须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为此,特别要理解和把握好以下9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这是新时代民政工作发展的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民政工作是党的事业的组成部分,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领导是党的全面领导的题中应有之义,是确保民政工作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实践充分表明,民政工作涉及群众利益的方方面面,只有在各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形成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合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取得的成就,都与各级党委主动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分不开,也都与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者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分不开。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健全党领导民政工作的体制机制,把党的领导贯穿和体现到民政工作的各领域全过程。要更加自觉地心怀“国之大者”,把民政工作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衔接起来、统一起来。


第二,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做民政工作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要对困难群众“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把民政、民生、民心关联起来,揭示了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立场。民政工作对象中既有以全民为对象的工作,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慈善事业、志愿服务、殡葬改革、行政区划、婚姻登记等,又有以一部分人为对象的工作,如城乡低保、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救助等,但总体上看,民政工作是以群众为服务对象的,这在政府序列里是较少见的。所以,毛泽东同志说,“民政工作是做人的工作”。朱德同志说,民政部门是“人民群众的组织部”。陈毅同志说,民政部门要“上为中央分忧,下为群众解愁”。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之所以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可,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赞同,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民政工作很好地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维护了广大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促进了社会公平,增进了民生福祉,不断实现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未来一段时间,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再加上低收入群体、特殊困难群体等,直接民政对象将会接近总人口的50%。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从为党赢得民心、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出发,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属性,密切联系群众,把保障民政对象的基本权益作为首要责任,把群众的关切作为工作的“晴雨表”,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度量衡”,处处用民心这把尺子检验民政工作;要推动各地民政部门细化实化工作措施,把党和政府的关怀与温暖传递给最需要帮助的民政对象,把民政工作做到群众的心坎上,不断彰显党的根本宗旨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第三,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这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基本定位。这一科学论断,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出发,明确了民政工作属于社会建设的范畴,继而进一步明确了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处于“兜底性、基础性”这一地位。在社会建设领域,民政工作与其他部门工作的重要区别,就在于民政部门主管的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养老服务、慈善等,都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守住守好民生的“兜底性”“基础性”,就能把握好民政的功能定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带领人民之所以能够续写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我们国家用几十年时间能够走完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历程,而很少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和社会心理底线的事件,各级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发挥得较充分,功不可没。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困难群众。要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精准保障好困难群众、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精神障碍人员、因疫因灾临时遇困人员等群体的基本生活,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履行好“六稳”“六保”相关职责,把民生安全的网底织得更密、更牢、更实,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第四,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要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加强对农村老年人、儿童、‘三留守’人员等特殊和困难群体的关心关爱。要加大对因疫因灾遇困群众的临时救助力度,做好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等工作,保障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关心关爱精神障碍人员,坚决杜绝欺凌虐待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违法行为”。这是对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根本立场、基本定位的进一步展开,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指明了着力点。把握好“三聚焦”,民政工作和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才能得以显现。因为在所有民政对象中,困难群众(比如生活困难的人)、特殊群体(比如鳏寡孤独、精神障碍患者、残疾人等),因其自助能力弱、社会资源少、绝大多数都属于政府兜底保障的人员,需要由政府牵头帮扶,有关物资资金分配、照顾服务配给都要向这些群体倾斜。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门和民政工作在“三聚焦”上成就辉煌,深受社会赞誉。圆满完成了脱贫攻坚“兜底一批”的任务。1936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了兜底脱贫,对6200多万低收入人口实施了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2021年全国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1.2倍和2.1倍;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达到或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集中和分散养育的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728元和每人每月1288元,比2012年分别增长了77.9%和83.1%;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两千多万残疾人。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落实好党中央各项惠民政策,更多关注困难群众,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要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实实在在地帮群众解难题、为群众增福祉、让群众享公平;要集中力量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织密扎牢托底的民生“保障网”、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秩序安定有序;各级民政干部要继续转变工作作风,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鼓足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发扬钉钉子精神,把转变作风和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把群众工作做实做深做细。


第五,履行好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能。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这是对民政最核心、最基本职责的科学总结和精准概括,是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职责使命。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福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精神障碍康复、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事业、福利彩票发行管理等,属于基本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地名文化等,属于基本社会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慈善事业发展,既是基本民生保障的参与主体,也属于基层社会治理的范畴;行政区划工作虽然属于专项行政管理工作,但从大的方面看,它是开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平台和重要支撑。把握好“三基”,有利于落实“三个聚焦”的要求,有利于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事业之所以有力地服务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对“三基”职责的履行非常到位。我们推动基本民生保障迈上新台阶,助力特殊困难群体与全国人民一道步入全面小康社会;我们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助力续写社会长期稳定的奇迹;我们推动基层社会服务加快发展,助力群众生活品质不断提高。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相结合,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民政对象,在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上不断做出民政事业的新贡献。


第六,坚持改革创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改革创新”。这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创新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不竭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体制机制充满生机活力,民政改革当为首功:推行社会组织分层分类改革,一大批社会组织脱颖而出;下放临时救助审批权,大大提高了临时救助的效率;推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弱势群体倾斜,城乡基层的惠民服务设施不断健全;推动婚姻登记“跨省通办”、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许多民政对象办事感到更加舒心顺畅;推行慈善和社区志愿服务改革,一大批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者遍布城乡……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围绕解决好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个社会主要矛盾,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进民政改革,破解民政领域重点、热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完善和落实社会救助制度、切实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确保及时救助、精准救助、有效救助,坚决防止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发生。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落实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拓展“跨省通办”服务模式,深化“全程网办”,确保每一名困难残疾人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要破解养老服务领域“养不了”“养不好”“养不起”的焦虑,加大居家养老适老化设施供给,加大各种养老服务上门递送,让老年人放心养老、安心养老。坚持殡葬服务公益属性不动摇,健全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加快补齐殡葬服务设施短板,破解殡葬服务领域“死不起”、“天价墓”、收费贵等乱象。


第七,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这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发展的重要支撑。民政工作重心在基层,惠民政策落实在基层,成效体现在基层。未来一段时间,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群体,加上低收入群体、特殊困难群体等,民政直接服务的对象将接近总人口的一半,如此庞大的人口规模、如此巨量的服务诉求,基层民政没有足够的服务能力是万万不行的。目前,从民政部到省(区、市)民政厅(局),再到地(市、州、盟)民政局,再到县级民政局,除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涉外婚姻登记、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信访接待等业务多多少少直接与民政对象打交道外,民政系统绝大多数职能处室(科)都不与服务对象直接打交道。民政领域的大量事务是由县以下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承担的。一句话,民政系统工作力量的配置越往下越薄弱,畅通民政服务“最后一公里”的呼声越来越强烈。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切实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的要求落实好。要千方百计通过增加编制、购买服务、整合资源、引导市场和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等多种方式,增加基层民政服务人力;要加快推动民政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设,赋能基层民政;要加强对基层民政干部的综合培训、定期培训,不断提高其政治和业务素质,帮助他们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各级民政领导机关要眼睛向下,形成领导机关为基层部门服务、基层部门直接为民政对象服务的良好局面。


第八,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民政工作要“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的贡献”。这是对新时代民政干部树立正确发展观、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要求。民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重要工作,只有把民政工作放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大局中去思考和定位,坚持在大局下谋划、在大势中推进,做到既为一域增光,更为全局添彩,才能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民政独特的贡献。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和民政干部正确处理局部和全局的关系,秉持勤政为民、团结实干、开拓进取、甘于奉献的工作作风,弘扬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为实现党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了重要贡献。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更加自觉地增强大局意识,正确处理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正确对待利益格局调整,坚决克服部门利益掣肘,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民政工作更好地融入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在民政部门工作的同志,不论从事什么工作,无论在何种岗位,无论担任什么职务、肩负什么职责,大家都要把自己的工作、自己的职责同党和国家的最高利益和根本利益联系起来,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目标联系起来,积极扬优势、强弱项、补短板、防范化解各种风险。要通过我们的工作,把所联系的服务对象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的周围。


第九,加强民政领域党的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党的建设”。这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对民政系统提出的重要政治要求,这启示我们:要认真汲取民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深刻教训,把加强民政领域党的建设作为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新征程上,我们要持续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全体党员干部思想意志行动,不断严密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持续深化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动民政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党建工作的新气象新进展引领保障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上9个方面内容,在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六中全会概括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十四个坚持”“十三个方面成就”中,在党的二十大概括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六个必须坚持”中,都能找到理论和思想源头。我们要全面系统地学习掌握,避免碎片化、片面化,做到融会贯通,努力使我们的学习收到应有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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