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过 相关负责人回应"黑名单"问题
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通过 相关负责人回应"黑名单"问题
人民网北京4月28日电 今天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针对刚刚通过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有记者提问称,有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说中国已经有一个黑名单,拒绝他们在中国活动,今后这个黑名单要怎么处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巡视员郭林茂回答:“你所说的黑名单问题,我们还不知道。但是这里我要说明一点,我们制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不是不让你来。”
他进一步解释说,“我们这部法律的出台,请大家放心”。他表示,此次立法有四个基本判断:
一是充分肯定,境外非政府组织为我们改革开放中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引进,确实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欢迎和支持所有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到中国来,既然中国改革开放的大门不会关,就欢迎大家来进行友好的交流与合作;
三是,任何境外非政府组织到中国来只要进行友好的交流与合作,按照中国的法律办事,所有权利我们都要依法进行保障,我们会为你提供一切便利;
四是,如果有极少数境外非政府组织打着交流合作的旗号,来搞违法甚至犯罪活动,我们公安部门要进行制止,甚至要进行惩处。
郭林茂说,总的来说,我们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是欢迎的,我们的大门是敞开的,大家不要因为有这部法律、有公安机关就害怕。
在此之前,也有记者询问,公安部门是否会建立一个“目录”,规定不在这个目录上的项目是境外非政府组织不能申请的?
公安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负责人郝云宏对此表示,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领域很宽泛,很多活动我们都会合理的安排在有关的名录当中,这个不必要担心。虽然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来华活动是开放的、包容的、积极的、支持的,但是凡是有支持、操纵境内从事危害中国法律的事情,我们也会依法处理。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