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年12月18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召开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听取审议了第四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以来的阶段性工作报告,审阅了2024年1月至11月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审议表决了人事提名、制度修订等事项。会议由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党支部书记詹成付主持。
在近三个月(第二次会议以来)的工作实践中,基金会通过政策理论学习、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内部重大决策机制建立,促进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管理漏洞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公益活动落实效果与公益任务达成情况督察推进,强化了内部治理,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开展;通过持续推动学习贯彻《慈善法》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融合,以及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的修订补充,构建了相对完善的基金会制度体系,确保基金会各项工作开展在法制轨道上进行。
会议认为,基金会重点围绕党的建设、内部治理、业务拓展、风险防控、能力提升、项目管理等方面所开展的实质性工作推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社会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遵循《慈善法》和相关法律规章对社会组织及公益活动开展的规则与要求,保障了基金会能够适应慈善环境发展的新需求,稳步踏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
会议强调,基金会现有成绩的取得,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慈善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和慈善法的结果,是落实部党组工作部署的结果。在未来的工作中,基金会将依照上级党委和主管司局的工作要求和部署,抓紧研究制定2025年工作要点,持续加强党建引领慈善实践活动,坚持学法守法依法办事,全面提升员工队伍素质以适应高质量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积极落实各项公益慈善工作让更多的社会福利对象从中受益,全力推动更加广泛的合作关系,选树适应新征程的新的慈善品牌。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强调专项基金是基金会在特定公益领域工作开展中的有益组成部分,专项基金要在基金会的制度体系下,依法依规、健康有序的开展工作。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强调基金会要在法律规章的规定下,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固定资产的闲置和流失,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
会议审议通过《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强调基金会要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促进志愿者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会议还通报、审议、表决通过了终止部分专项基金(公益项目)的情况报告、提名部门负责人人选的议案、公益项目物资与服务采购招标代理机构推荐名单、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慈善总会达成战略合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基金会理事、监事通过现场和视频的形式对会议议题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基金会各部门负责同志、法律顾问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