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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扬慈善法精神,共谱公益新篇章

编辑:创始人 来源: 发布:2016-09-02 浏览:3988人

9月2日,在《慈善法》正式颁布实施及“中华慈善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深入基层的儿童福利院和养老院,开展了一系列慈善法宣传及探访交流活动。
    上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刘福清、副理事长兼常务副秘书长肖隆君等一行,来到丰台区儿童福利院探访这里的孤残儿童。

    之后,基金会一行与丰台区民政局副局长彭程、福利院院长董文妍等进行了座谈,充分了解了福利院的运营情况,并对福利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对未来的发展给予了意见和建议。


    帮助孩子们回归家庭也是福利院的重要工作之一,领养和收养孩子的“妈妈”们都是固定的,她们自始至终都会照顾同一个孩子,这样更有利于孩子们的身心健康。走访中我们看到,孩子们都管院长和看护人员们叫“妈妈”,就像一家人一样,特别温馨,孩子们的笑容,更是感染了在场的每一个人。
    下午,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兼老龄和社区公益发展部主任缪瑞兰等一行来到爱晚桑榆养老院。在看望老人的同时,与八里庄街道办事处主任赵国章、副主任黄桂苑以及养老院的孔令龙院长就慈善法的宣传和推广,以及慈善法如何应用到日常公益活动中进行了交流探讨。


赵主任(右)向缪主任(中)介绍八里庄街道的养老工作,孔院长(左)陪同

    缪副秘书长在交流中指出,《慈善法》的实施,对慈善组织规范开展慈善活动有法可依,面向公众的募捐也将更具有针对性,更加公开透明,监管也会更加到位。
    座谈之后,基金会工作人员看望了养老院里的老人,并向养老院赠送了水果、牛奶、食用油等价值991元的物资和5000元的现金。基金会工作人员和老人的互动交流,让老人们特别开心,欢声笑语萦绕在养老院温馨的小院里。临行之际,两位百岁老人代表养老院向基金会赠送了锦旗。

    有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监督,我们的公益事业才能走的更远。有了慈善组织的规范化运作,我们才会让更多有需要的人受益。宣扬慈善法精神,共谱公益新篇章,我们一起努力!

(责任编辑:赵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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