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塔行动—新疆流浪儿童救助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第二期培训班举办
为提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全区救助管理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扎实推进全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2013年11月26日至28日、2014年3月9日至11日由加拿大基金资助,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自治区民政厅和新疆新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乌鲁木齐市联合举办两期新疆流浪儿童救助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培训班。各地州(市)民政局业务科室负责人,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地州(市)、县(市)救助管理站负责人和业务骨干2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理事长张仲、民政厅副厅长陈德彧、民政厅马建新副厅长列席参加了开班典礼。
在两期培训班开班典礼中,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自治区民政厅领导都做了重要讲话。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张仲副理事长重点介绍了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情况,并强调了举办救助管理工作业务骨干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重要意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陈德彧副厅长细致全面的总结了2011年以来全区救助管理工作成效,深入分析了救助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并对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提出切合实际提升工作的要求,对今后一个时期的今冬明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建立救助管理宣传机制、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能力建设等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他要求与会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严格要求,集中精力,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思路,勇于创新,推进救助管理工作新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马建新副厅长则重点强调了要切实提高对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领会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有关政策规定精神实质,把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与社会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相联系,扎实有序的开展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救助保护服务社会化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探索工作。
在培训中,培训班特邀请了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陕西省宝鸡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新疆大学的专家和相关知名学者,就社会工作理念、价值观、和社会工作技巧,青少年心理咨询技巧,流浪未成年人家庭及子女需求评估实务培训、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的理念、概念界定、保护框架和面临的挑战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讲解;对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服务情况、陕西省宝鸡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阿克苏地区“困境儿童源头预防与回归帮扶”项目进行了经验介绍。培训班还组织参会成员对民政厅救助管理处草拟的《关于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用专职社会工作人员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草案稿)》进行了讨论。民政厅救助管理处工作人员专门针对民政部下发的《流浪未成年人寄养服务标准》进行了解读。新翼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还通过编写发放的《流浪未成年人小组工作手册》、《救助管理手册》与参会学员和专家老师进行了互动交流。
两期培训班重在培养新疆救助系统工作人员的价值观、政策理论水平、规范化建设和社会工作专业技巧和方法。参与式培训,内容全面,涵盖了救助管理工作的基本内容。在两期的培训工作中,主要通过参与式培训的方式,让参训人员和培训人员在交流中认识到社会工作在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在后期的工作开展中,更要以正确的社会工作理念、“五观”为指导,主动把做好社会救助保护工作放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专业的社会工作知识,积极有效的开展专业化社会工作服务,有力的提高救助站的专业服务能力和服务效果。
(责任编辑:杭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