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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免去黄晨乐职务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中福基人字〔2017〕6号

签发:戚学森

 

关于免去黄晨乐职务解除劳动关系的决定

 

    黄晨乐同志于2017年8月向理事会提交辞呈,由于个人职业选择的原因申请辞去在本会的工作。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黄晨乐同志辞职的请求。

    经研究决定,免去黄晨乐同志公益品牌发展部副主任职务,从2017年10月起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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