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张晶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8]20号
关于确定张晶同志为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民政部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党委备案同意,将张晶同志列为入党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拟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张晶,女,汉族,大专文化,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人,1990年7月19日出生,2011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办公室主任助理职务。该同志于2011年11月7日提出入党申请,2013年6月28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缪力、齐雪英(2013年6月-2017年4月),戚学森、古华岩(2017年5月至今)。
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张晶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17年6月12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17年6月12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6月20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联系电话:85114150-624
传真电话:83481391
来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4号钢设总院3层A区
邮政编码:100053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