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环境污染防治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8]25号
关于终止“环境污染防治基金”的公告
我基金会于2016年5月16日与北京春知绿环保技术研究院合作设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以下简称该专项基金)并签订合作协议,该专项基金主要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环境研究学术交流,推进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事业工作等的公益项目。
该合作协议已合作期满,经双方友好协商,不再续签合作协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基金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基金管委会随之撤销。剩余资金用途按照《慈善法》规定,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公益项目,我会将对该专项基金剩余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八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