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福寿基金”更名为“绿色健康基金”的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中福基专字〔2019〕1号
签发:缪瑞兰
关于批准“福寿基金”更名为
“绿色健康基金”的决定
为更好地开展公益项目,有效使用捐赠资金,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将“福寿基金”更名为“绿色健康基金”,同时撤销原福寿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绿色健康基金管理委员会,执行主任为李波,副主任为袁朝阳、张志远。
绿色健康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