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大学生和平大使慈善基金”更名为“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的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9]6号
关于批准“大学生和平大使慈善基金”更名为“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的决定
为更好地开展公益项目,有效使用捐赠资金,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大学生和平大使慈善基金”更名为“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同时重新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为缪瑞兰,执行主任为李厚洋,管委会副主任为刘芳,秘书长人选由专项基金推荐。
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