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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大学生和平大使慈善基金”更名为“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的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9]6

 

 

关于批准“大学生和平大使慈善基金”更名为“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的决定

 

为更好地开展公益项目,有效使用捐赠资金,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将“大学生和平大使慈善基金”更名为“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同时重新成立专项基金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主任为缪瑞兰,执行主任为李厚洋,管委会副主任为刘芳,秘书长人选由专项基金推荐。

大学生形象大使慈善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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