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孝宇公益基金”的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19]11号
关于批准成立“孝宇公益基金”的决定
为了更好地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传播正能量,开展爱老助老助残公益活动,改善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生活质量,北京富通孝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捐赠300万元申请设立“孝宇公益基金”。经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秘书处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孝宇公益专项基金”,同意设立孝宇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刘芳兼任,执行主任为刘晓,秘书长为李学军,副秘书长为姜方正。
孝宇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社会福利事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会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