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星光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20]8号
关于终止“星光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星光基金于2010年11月成立,主要开展促进青少年人格完善和全面发展的相关公益活动。
因与合作方黄俭先生签订的合作协议至2018年5月10日期满,经双方友好协商,不再续签合作协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星光基金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基金管委会随之撤销,工作人员解聘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剩余资金在依法清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公益项目,我会将对该专项基金剩余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终止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星光基金的名义开展工作。如有违反者,法律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