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乐基金”的公告
我基金会于2012年12月27日签订了合作协议,并按照协议成立了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乐基金(以下简称该专项基金),该专项基金主要开展养老助老类公益项目。
2016年3月双方约定开展的公益项目已经结束,根据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与该专项基金发起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乐基金”运作,并于2016年3月24日与该专项基金发起方签订终止协议。该专项基金剩余善款遵照捐赠人意愿用于其指定的公益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