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活力社区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20]16号
关于终止“活力社区基金”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活力社区基金于2011年3月成立,主要开展儿童教育、扶贫等相关公益活动。
因合作方打工子弟爱心会有限公司主动提出终止合作申请,经双方协商,不再续签合作协议,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活力社区基金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基金管委会随之撤销,工作人员解聘职务,并解除劳动关系。剩余资金在依法清算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尊重捐赠人的意愿,用于相同或相似的公益项目,我会将对该专项基金剩余善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基金终止后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以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活力社区基金的名义开展工作。如有违反者,法律后果责任自负。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0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