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的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22]5号
关于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基金会数字化建设,提高捐赠票据使用效率,根据财政部全面推进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要求,我会于近期升级了财政票据系统,全面启用电子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以下简称电子捐赠票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2022年7月1日起我会启用电子捐赠票据,不再使用纸质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电子捐赠票据印有中央财政票据监制章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财务专用章,与纸质票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捐赠人在完成捐赠后,可通过提供以下信息向我会申领电子捐赠票据:票据抬头、交易单号、汇款截图、收件邮箱、联系人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发送至捐赠页面所留电子邮箱或致电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项目人员(010-85114150)。我会对捐赠信息核对无误后,将电子捐赠票据发送至捐赠人预留邮箱。
三、捐赠人可自行查询和下载电子捐赠票据,并可登录财政部全国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http://pjcy.mof.gov.cn)查验电子捐赠票据真伪。
四、为保障捐赠人合法权益,请捐赠人在捐赠完成后三个月内据实申领电子捐赠票据。其他人不得冒领,不得侵犯捐赠人合法权益。使用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联系电话:010-85114150。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