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困难群众帮扶计划”的决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公告
[2023]1号
关于批准成立“困难群众帮扶计划”的决定
为强化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民生,发挥公益组织在社会兜底保障工作中的作用,关注并解决困难群众基础生活、医疗救助、教育支持、就业保障以及陷入临时困境等方面问题。2023年7月4日,经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驻会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困难群众帮扶计划”(以下简称“困难群众帮扶计划”),同意设立困难群众帮扶计划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副秘书长金春玉兼任。
困难群众帮扶计划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及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服务社会福利事业。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