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幸福分娩基金”的决定
中福基专字〔2016〕4号
签发:戚学森
关于批准成立“幸福分娩基金”的决定
为更好的关注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促进母婴福利事业发展,上海广生行母婴用品有限公司捐资200万元成立幸福分娩基金,将在女性健康怀孕、安全分娩、科学的产后护理以及母乳育儿等母婴福利方面开展工作。经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驻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幸福分娩基金”,同意设立幸福分娩基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幸福分娩基金委员会主任由基金会综合部主任杭宇兼任,陈英担任执行主任兼秘书长,宋磊担任副执行主任兼副秘书长,基金管委会委员为郭丹瑜和罗智予。
幸福分娩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的管理和资金的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推动母婴福利事业的发展。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