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泰合基金”的决定
中福基专字〔2015〕7号
签发:戚学森
关于批准成立“泰合基金”的决定
为满足养老服务多样化和多层次需求,更好的关爱老龄民众安康,由北京泰合连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起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泰合基金”,并向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捐赠300万元人民币。
经驻会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泰合基金”,同时设立泰合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朱朝英为泰和基金管委会主任,李少明为管委会执行主任,副主任为王纯、许东辉、高志刚,秘书长为黄芳,副秘书长为房韬、张嘉维。
泰合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及基金会有关规章制度,规范基金管理使用,认真制定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规范有效开展相关公益活动,为推动公益事业的发展与创新做出不懈的努力。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