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青基金”的终止公告
我基金会于2010年6月9日与北京长青基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长青基金”(以下简称该专项基金)并签订合作协议,该专项基金自成立后开展了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方面的公益项目,资助了养老模式的研究和推广工作。
2015年9月双方约定开展的公益项目已经结束,根据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经与该专项基金发起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终止“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长青基金”运作,并于2015年10月9日与该专项基金发起方签订终止协议。该专项基金剩余善款遵照捐赠人意愿用于其指定的公益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