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安全应急公益基金的决定
关于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安全应急公益基金的决定
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发挥慈善组织在应急救援和灾后重建中的独特作用,由发起人丁洁女士动员爱心企业捐赠46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佰陆拾伍万元整),成立“安全应急公益基金”。
经理事长办公会研究报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批准成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安全应急公益基金,同时设立安全应急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丁洁女士任安全应急公益基金总干事。
安全应急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章程》、《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规范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认真制订和执行公益项目计划,积极开展公益活动,引导和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服务社会福利事业。
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
2025年4月21日